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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文章] 请勿泛用” 瘢痕体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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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9 14: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瘢痕疙瘩具有家族性多发倾向,同一个人在不同部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瘢痕均是瘢痕疙瘩,这说明瘢痕疙瘩的发生可能与个体体质有关。这个个体体质被称为瘢痕体质。通常认为瘢痕体质具有以下特点①家族中有多个患者,具有遗传倾向;②每个患者身体的不同部位、不同时期的受到不同原因的损伤均可出现瘢痕瘤样增生,那怕是不经意的轻微损伤。因此,瘢痕疙瘩与瘢痕体质的关系是:瘢痕体质患者受伤后一定会发生瘢痕疙瘩,瘢痕疙瘩患者不一定是瘢痕体质,不能当患者一有瘢痕疙瘩就定义患者为瘢痕体质。
  从的临床经验来看,如果按照这2个条件来判断患者是否为瘢痕体质的话,到目前为止,在我的实践中几乎没有见到瘢痕体质的患者,说明真正的瘢痕体质的患者是非常罕见的。如同一个患者同一个部位或不同部位,伤后有的部位会长出瘢痕疙瘩来,有的部位瘢痕不明显;统一部位的切口,切口不同部分术后发生瘢痕的情况明显不同;同一个部位的瘢痕疙瘩对统一方法治疗的反应也不相同,有的好转消退,有的却继续长大;同一部位受到损伤后,不同时期发生瘢痕的情况不同;同样方法、同时进行的扎耳孔,一侧长瘢痕疙瘩,而另外一侧没有长瘢痕疙瘩等,我认为这些不是瘢痕体质的问题,而是与受伤或治疗时机体的全身和局部内环境情况密切相关,不能用“瘢痕体质”来解释。所以,在此强烈的建议大家,不能泛用“瘢痕体质”的概念,让患者终生背上“瘢痕体质”的帽子而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

邓 军

邓 军

毕业于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教授、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重庆玛恩皮肤美容医院院长,原西南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激光美容中心创始人,原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美容中心主任,在瘢痕综合治疗、皮肤外科学和皮肤激光美容等领域拥有30多年的医学研究和临床治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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