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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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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4 1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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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湖北武汉
同意临月近水的意见,这两位的疤痕看似复杂,那是根据多余则去除欠缺则填补的创伤性整形原则得出的结论。这是把疤痕当成了不可改变的多余组织(或者就是可以雕琢的“木头”)带来的问题。那么大家可以问问当你切缝的时候局部会流血吧?你会很疼痛吧?切伤之后,你还要抗感染抗复发?这说明了什么问题。疤痕组织就是自己的血肉啊!再问问自己,有谁的头发被剪掉时疼痛?指甲不剪除你还不舒服呢?对不对?这两个事例证明人体“该去除”的和“不该去除”的组织清清楚楚。疤痕组织是不应该祛除的,所以“去除疤痕”起码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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