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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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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2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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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湖北武汉
我非常同意楼主的分析。激光本身就是一种伤害性的治疗行为。激光的进步在于可以有效地灼烧汽化掉疤痕组织,而不伤害正常的皮肤组织。这个一向被广为推崇的显示医学进步的语言,本质上是错误的。首先疤痕只是皮肤患病了而已,并不应该去除,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像照顾自己的亲兄弟那样好好的呵护不幸患病的“疤痕组织”,进行调理、治疗,助其痊愈尽快康复,重新回归皮肤组织的自然特性。如果疤痕组织是必须要被祛除的异常组织,那么对人体而言,应该是有益而无害的。但事实上,疤痕组织被去除之后,忍受疼痛的是谁?感染溃烂了,受罪的又是谁?对疤痕组织的放疗注射激素,造成的巨大伤害究竟是谁来承受?全部是人体。所以简单的问一下自己,思考一下个中缘由,什么都清楚了。真正可以去除的人体组织也有,那就是“头发”和“指甲”。疤痕组织是不是的呢?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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