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西把我正常的皮肤磨得色素脱失了,已经足以证明他的技术有多么的差劲,我还是劝告广大疤友千万别去陈金西的医院,没有技术不说,还越弄越严重,一个私营医院,大家千万别被陈金西的花言巧语迷糊住,要选择医院也不能选择这种医院,完全是让人后悔死,说多了都是泪…
ACE1991就是我 发表于 2014-8-21 18:28
还有,我看有个患者在你那帖子里问你敢不敢回他话,你倒是回啊。。我之前问你那俩最早和你闹翻的女生也都 ...
同意楼主,去年从论坛去陈那儿治疗的那么多患者他都不公布,却只公布了一个十月末去治疗的患者的模糊照片,确实奇怪。
ACE1991就是我 发表于 2014-8-21 18:34
不光是效果不好的问题,你们看到我圈出的那个大凹陷没,那儿是明显严重了的。
他的名声都烂到家了你还能去找他,诶,吸取教训吧
与其在这里发帖,还不如实际中去维权,咯住你说呢:L:L: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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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医生不得好死,我虽未去,也觉愤慨!
来自:非IOS手机客户端
谢谢您,告诉我们这些。祝您早日康复和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里有台湾东森电视台对陈的采访视频,大家看看吧。反正我是笑得差点没抽过去,特别是后面采访患者那几段。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AwNzkzMjQw.html?x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AwODAyNDky.html?x&from=y7.2-1-176.3.1-2.14-1-1-0
中国的“专利腐败”:原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曾发明多达150项专利,据媒体报道,这些专利“获利惊人”。
国家对“疾病诊断或治疗方法”是不能授予专利的(《专利法》第25条),世界各国的立法也普遍如是。这样立法的原因很容易理解。比如说一个医生研究出一种治疗癌症的方法,如果授予这种治癌方法专利,就意味着这个医生可以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排他性地实施这种治疗方法,而其他人不能实施,这是明显不人道的。所以说,如果一个人有事没事就说自己有某项治疤技术的专利,那大家就要小心的。
或者你会问,既然国家不能授予治疤技术专利权,那为什么会有发明专利证书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大家可以再仔细地看看那张发明专利证书的内容,看看里面的内容是不是和所吹嘘的治疤专利技术是一回事。就我看来,驴唇不对马嘴,什么什么的“制备方法及其用途”,这和所吹嘘的治疤技术是一回事吗?顶多其中一个小步骤而已。就这么一个小步骤就能吹这么大,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不信了。
这种医师,口头一套,书面另一套。那一批患者根本没仔细看术前知情同意书,就催促签字了。就用这种手段。还说楼主不诚实,自己行为诚信极度缺失,还说这种话,亏他也能说的出口。